三国杀使用事件的结算流程详解

页游攻略      更新:2016-01-19

使用一张基本牌/非延时类锦囊牌的方法是在合理的时机声明你要使用的牌名,同时为此牌选择至少一个合法的目标,同时(使用的若为实体牌)将此牌置入处理区等待使用结算,接着进行使用结算,最后在使用结算完毕后此牌置入弃牌堆。
使 用一张延时类锦囊牌的方法是在合理的时机声明你要使用的牌名,同时为此牌选择一个合法的目标,同时将此牌置入目标角色的判定区等待使用结算,在目标角色下 回合的判定阶段进行使用结算,在此牌生效后进行判定结算,在结果确定后将此牌移动到处理区根据结果执行后续效果,最后在使用结算完毕后此牌置入弃牌堆。
使用装备牌不需要进行使用结算。你不需要为此牌选择目标,只需将它置于你的装备区里即可。装备牌的效果是持续性的,在使用后不置入弃牌堆。
注意:使用装备牌和使用装备技能是两个概念,装备牌只有在你装备着时(如你使用了此牌),你才拥有此装备的技能,此技能使用结算完毕后此装备牌不置入弃牌堆。
例如:杨修对一名角色发动【鸡肋】选择装备牌,该角色不能使用装备牌,但是能使用其装备区里的装备牌的技能。
狂客注:即只要该装备牌在你的装备区里,就可以在合适的时机再次使用(即发动)该装备的技能。武器技能、防具技能都属于装备技能。
使 用一个非状态类技能的方法是角色在满足发动条件(若有)的前提下,可以在发动时机声明要发动的技能名,同时选择目标(若有),并同时执行发动技能的所有消 耗(若有)(若有一个以上的消耗无法执行,即无法发动此技能且你不可以执行其他消耗),当所有的消耗执行完毕,角色即发动了技能,须执行技能的效果(即进 行使用结算)。

专题三:合法性检测
一名角色使用牌须为此牌选择合法的目标,判断是否合法须进行该角色对此目标使用此牌的合法性检测(能通过合法性检测的目标即为合法的目标,反之则为不合法的目标)。
例如:主公刘备在对发动【激将】的目标角色进行合法性检测时,由于此【杀】视为由你使用,因此检测使用距离的合法性时是与刘备的攻击范围有关。
例 如:貂蝉对没有手牌的诸葛亮(标)和另一名男性角色发动【离间】,由于诸葛亮(标)受到【空城】的影响不是另一名男性角色使用【决斗】的合法目标,因此貂 蝉必须令诸葛亮(标)视为对另一名男性角色使用【决斗】,如果该角色打出【杀】进行响应,则对诸葛亮(标)造成1点伤害。
◆角色使用实体牌,在检测合法性时视为此牌已经置入目标区域。
例如:诸葛亮(标)使用最后一张手牌【借刀杀人】在检测合法性时视为此【借刀杀人】已经置入处理区,因此会受到【空城】的影响不能选择对自己使用【杀】。
例如:一名角色使用最后一张手牌【火攻】在检测合法性时视为此【火攻】已经置入处理区,即该角色视为没有手牌,因此其不能选择自己为目标。
狂 客注:当【火攻】选择目标之后,张春华/陆逊才失去【火攻】这张牌,此时才能触发【伤逝】/【连营】。因此当【火攻】选择目标时,张春华/陆逊还未失去 【火攻】这张牌(选择目标后才会失去),【伤逝】/【连营】不能发动。当【火攻】选择目标时,【火攻】视为已经置入处理区,此时张春华/陆逊无手牌,不能 成为【火攻】的目标。同理,黄月英的【集智】是在【火攻】选择目标之后才可以发动的,因此当【火攻】选择目标时,黄月英无手牌,不能成为【火攻】的目标。
◆检测合法性包括使用牌的距离合法性和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两部分的检测。
(1) 能令角色使用牌不必进行距离合法性检测(即无距离限制)的技能:(使用【杀】)a、武将技能:【神速】、【将驰②】、【巧说】(拼点赢)、【枪舞】、【诈 降】、【天义】(拼点赢)、【弓骑(旧将)】、【双刃】、【陷阵】(拼点赢)、【密诏】、【武神②】。b、装备技能:【青龙偃月刀】。(使用锦囊牌)【奇 才】、【陷阵】(拼点赢)。
例如:A对大乔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不在A攻击范围内的B发动【流离】,B使用【闪】进行响应,A可以对B发动【青龙偃月刀】再使用一张【杀】。
狂客注:大乔发动【流离】后,【杀】最终目标确定为A,接下去【杀】的结算都已经与大乔无关,只与A和B有关(相当于A对B使用【杀】),因此A发动【青龙偃月刀】的技能,再次使用【杀】的目标是B。
(2) 对使用牌的距离合法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改变角色之间的距离)a、武将技能:【屯田②】、【镇卫】、【马术】、【奋迅】、【惴恐】(拼点没赢)、【义 从】、【飞影】。b、装备技能:【+1坐骑】、【-1坐骑】。(改变使用牌的距离限制)【断粮②】;(改变攻击范围)a、武将技能:【弓骑】。b、装备技 能:【吴六剑】。
(3)对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空城】、【谦逊】(标)、【帷幕】、【同疾】。
例如:装备【青龙偃月刀】的角色对手牌数为1的诸葛亮(标)使用【杀】,诸葛亮(标)使用【闪】进行响应,该角色会受到【空城】的影响不可以发动【青龙偃月刀】对诸葛亮(标)再使用一张【杀】。
例如:汉献帝发动【密诏】令一名其他角色与手牌数为1的诸葛亮(标)拼点,即便该角色的点数大,也会受到【空城】的影响,不可以执行视为对诸葛亮(标)使用一张【杀】的效果。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轮到A进行响应时,A的攻击范围内含有袁术(标),但距离为1的角色只有马岱,则A受到【同疾】的影响不能对马岱使用【杀】,必须执行失去1点体力的效果。
注意:使用延时类锦囊牌有一条共同的合法性检测规则:判定区里有延时类锦囊牌的角色不是使用同名延时类锦囊牌的合法目标。
例如:判定区里有【闪电】的夏侯渊发动【神速①】后,于出牌阶段内不可以使用【闪电】。
(4)对使用牌选择目标的个数限制会产生影响的技能:(所有目标的合法性检测标准相同)【方天画戟】、【天义】(拼点赢)、【疠火②】、【灭计】、【神戟】;(额定目标与额外目标的合法性检测标准不同)【巧说】(拼点赢)、【短兵】。
◆每当一名角色需要使用有多个使用目标的牌时,若有本该被选择为目标的角色不是合法目标,但除这些角色外还有合法目标,则该角色依然可以使用此牌(选择的目标为除这些不合法目标外的合法目标)。
例如:全场除杨修和贾诩外只有一名角色,该角色使用黑色的【南蛮入侵】时,贾诩受到【帷幕】的影响不是该角色使用此【南蛮入侵】的合法目标,杨修是唯一的合法目标,在成为目标后不可以发动【啖酪】。
例 如: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将两张“逆”置入弃牌堆对刘封和体力为3手牌数为3且在太史慈攻击范围内的袁术(标)发动【陷嗣②】,夏侯氏在这两张 “逆”置入弃牌堆时执行【燕语】的效果令袁术获得之,然后太史慈执行【陷嗣②】的效果视为使用一张【杀】,此时刘封受到【同疾】的影响不是太史慈使用此 【杀】的合法目标,袁术是此【杀】唯一的目标。
当角色需要使用牌时,若不存在任何原因导致该角色无法使用此牌,其才能使用此牌或发动相应的技能来 使用此牌。能发动的技能:a、武将技能:【护驾】、【酒诗】、【激将】、【陷嗣②】、【傲才】。b、【八卦阵】。特别的,当角色需要使用牌时能使用多种牌 名的牌,该角色只能对这些牌共同的合法目标发动上述技能。
例如:使用【借刀杀人】的过程中须进行两次使用【杀】的合法性检测:第一次是在你选择 A使用【杀】的目标B时(此时【杀】并未置入处理区,B只是被选择为将要使用的【杀】的目标),因此你不可以对攻击范围内没有使用【杀】的合法目标的角色 使用【借刀杀人】;第二次是在A选择是否对B使用【杀】时,须检测B是否为A使用【杀】的合法目标。
例如:诸葛恪在处于濒死状态时能使用的基本牌有【桃】和【酒】,且合法目标都是自己,因此诸葛恪可以发动【傲才】观看牌堆顶的两张牌,然后可以对自己使用其中的一张【桃】或【酒】。
注意:
(1)能禁止使用牌的技能:【将驰①】、【鸡肋】、【义绝】、【铁骑】、【烈弓】、【潜袭】、【巧说】(拼点没赢)、【诈降】、【天义】(拼点没赢)、【离间(旧标)】、【完杀】、【陷阵】(拼点没赢)、【极略(完杀)】、【征服】。
(2) 会对于出牌阶段空闲时间点使用【杀】的次数限制产生影响的技能:(无次数限制)【诸葛连弩】、【咆哮】、【枪舞】、【陷阵】(拼点赢);(能额外使用一 张)【将驰②】、【虎啸】、【诈降】、【天义】(拼点赢);(不计入限制的使用次数)【龙吟】、【枪舞】。另外,发动下列技能并非于出牌阶段空闲时间点使 用【杀】,不需要考虑次数限制的问题:【青龙偃月刀】、【旋风】(旧将)、【双刃】、【密诏】。
一名角色在一个出牌阶段内,于空闲时间点使用 【杀】的额定次数为1,亦即一名角色能使用【杀】的其中一个前提是该角色于此阶段内使用【杀】的额定次数尚未消耗完。“无次数限制”即可以使用任意数量的 【杀】,但依然会消耗掉额定的一次。“能额外使用一张”即当角色需要使用【杀】时,如果额定的一次已经被消耗掉,其也没有“无次数限制”的技能,依然可以 使用一张【杀】(即会消耗掉额外的一次);“不计入限制的使用次数”即不会消耗掉额定的一次。
例如:A于出牌阶段内使用一张【杀】即将额定的一次消耗掉了,然后装备【诸葛连弩】可以使用任意数量的【杀】,之后更换其他武器不可以再使用【杀】。
例如:A于出牌阶段内装备【诸葛连弩】依次使用两张【杀】,已经消耗掉了额定的一次,之后更换其他武器不可以再使用【杀】。
例如: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先使用一张【杀】(消耗掉了额定的一次),然后装备【诸葛连弩】使用一张【杀】,在替换武器后,还可以再使用一张【杀】(会消耗掉额外的一次)。
例如:高顺对大乔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对大乔使用一张【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A发动【流离】,虽然高顺对大乔使用【杀】无次数限制,但此【杀】依然会计入使用的次数,将额定的一次消耗掉了,因此高顺可以再对大乔使用【杀】,但不可以对A使用【杀】。
例如:汉献帝于出牌阶段使用一张【杀】后,发动【密诏】将全部的两张手牌交给法正,法正对汉献帝发动【恩怨①】令汉献帝摸一张牌,汉献帝令法正与汉献帝自己拼点,若汉献帝赢,汉献帝视为对法正使用一张【杀】。
例如:纪灵发动【双刃】拼点赢后使用的【杀】不会消耗掉额定的一次,再装备【诸葛连弩】使用一张【杀】会消耗掉额定的一次,然后纪灵于此阶段内替换武器后不能再使用【杀】。

角色使用一张基本牌/锦囊牌的流程:
◆ 在一张牌的使用流程中需要执行获得此牌或改变此牌移动的目标区域的效果时:若此牌是由多张牌转化使用的,则执行效果的对象即这多张牌,且若在执行效果的时 机这些牌中至少有一张不在处理区里,该角色无法执行此效果;若此牌并非由多张牌转化使用的,则若在执行效果的时机此牌对应的实体牌不在处理区里,该角色无 法执行此效果。
例如:夏侯渊发动【神速②】对曹操使用【杀】,曹操在受到此【杀】造成的伤害后,由于此【杀】不是实体牌,不在包括处理区在内的任何区域里,不能发动【奸雄】。
例如:君刘备发动【丈八蛇矛】将【飞龙夺凤】和一张【杀】当【杀】对曹操使用,当【飞龙夺凤】置入处理区时,君刘备触发【章武②】将【飞龙夺凤】移动的目标区域改为牌堆底。然后曹操在受到此【杀】造成的伤害后,由于【飞龙夺凤】不在处理区里,不能发动【奸雄】。
例 如:拥有【勇决】的君刘备发动【丈八蛇矛】将【飞龙夺凤】和一张【杀】当【杀】使用,当【飞龙夺凤】置入处理区时,君刘备触发【章武②】将【飞龙夺凤】移 动的目标区域改为牌堆底。然后在此【杀】因结算完毕而置入弃牌堆时,由于【飞龙夺凤】不在处理区里,君刘备不能发动【勇决】。
使用结算前有:选择目标时、选择目标后(简称为“使用时”)、指定目标时、成为目标时、指定目标后、成为目标后六个时机。
◆在使用结算前的过程中,若此牌的目标数量在插入的结算中减为0,则在插入的结算完毕后,终止使用流程,将此牌置入弃牌堆。
例 如:李儒对主公刘备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一名体力为1的蜀势力角色A使用【杀】时,刘备发动【激将】进行响应,A打出最后的手牌【杀】进行响应,在此 【杀】置入处理区后李儒对A发动【绝策】,A受到1点伤害死亡,由于此【杀】的目标数量减为0,在此【杀】的打出结算完毕后终止此【杀】的使用流程,将之 置入弃牌堆, 刘备已经对【借刀杀人】响应成功,不需要把其武器交给李儒。
例如:李儒对孙策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体力为1手牌数为2的汉献帝使 用【杀】时,孙策对汉献帝使用一张红色【杀】进行响应,汉献帝发动【天命】,首先执行弃置两张牌的效果,汉献帝弃置两张手牌,在这两张牌置入弃牌堆后,李 儒对汉献帝发动【绝策】,汉献帝受到1点伤害死亡,由于此【杀】的目标数量减为0,在【天命】结算完毕后终止此【杀】的使用流程,将之置入弃牌堆,孙策已 经对【借刀杀人】响应成功,不需要把其武器交给李儒,但是孙策没有发动【激昂】的时机了。
◆延时类锦囊牌在使用结算前的过程中从原目标角色的判定区移动到并非任意一名角色的判定区的区域,则终止使用流程。
(1) 选择目标时:该角色须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此时须确定此牌的所有牌面信息),同时为此牌选择合法的目标,(若该角色使用的是实体牌)同时将此牌置入处理区 (基本牌或非延时类锦囊牌)/目标角色的判定区(延时类锦囊牌)(此时即此牌“置入处理区/目标角色的判定区时”)。
能发动的技能:【丈八蛇 矛】、【朱雀羽扇①】、【倾国】、【断粮①】、【急袭】、【奇策】、【武圣】、【龙胆】、【连环】、【火计】、【看破】、【父魂①】、【奇袭】、【国色】 的转化效果、【国色】(标)、【度势】、【疠火①】、【弓骑(旧将)】、【急救】、【乱击】、【双雄】的转化效果、【酒池】、【蛊惑】、【逆乱】的转化效 果、【龙魂】。另外,一名角色使用的【杀】是否会受到【酒】(使用方法Ⅰ)的效果的影响是根据此时(其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杀】)时)是否为其使用 【酒】(使用方法Ⅰ)的那个回合内来判断的。
◆该角色一旦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即开始使用流程,亦即若该角色是在出牌阶段的空闲时间点发动使用牌,则视为其已经使用过此牌;若该角色是对某事件进行响应需要使用牌,则视为其已经使用过此牌进行响应。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轮到于吉(旧风)进行响应时,于吉(旧风)用红桃【杀】发动【蛊惑】对A使用【杀】,A质疑后死亡,此【杀】由于使用目标不存在置入弃牌堆,视为于吉(旧风)已经响应了【乱武】,不会失去1点体力。
◆ 若该角色使用的是基本牌/非延时类锦囊牌,则此牌用于结算的所有牌面信息即此牌于“选择目标时”确定的所有牌面信息(参与结算的牌实质为一张非实体牌,实 体牌的牌面信息并未有任何变化);若该角色使用的是延时类锦囊牌,则在使用结算前,非实体牌的牌面信息中,只有牌名视为于“选择目标时”确定的牌名,其他 牌面信息会随着实体牌的牌面信息的变化而变化。
例如:体力为1的小乔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夏侯惇、曹操和于禁(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最后一张 手牌黑桃【杀】(受到【红颜】的影响视为红桃),首先对夏侯惇进行结算,夏侯惇受到1点伤害后对小乔发动【刚烈】,判定结果不为红桃,小乔受到1点伤害死 亡。然后对曹操进行结算,曹操受到1点伤害后发动【奸雄】获得此【杀】。最后对于禁进行结算时,处理区里的【杀】(非实体牌)花色视为红桃,不会受到【毅 重】的影响,对于禁有效。
(2)选择目标后:若该角色使用的是实体牌,此时即此牌“置入处理区/目标角色的判定区后”,也即该角色因使用而失去此牌后。
能发动的技能:a、武将技能:【屯田①】、【伤逝】、【仁望】、【涯角】、【集智】、【守成】、【龙吟】、【连营】、【明哲】、【雷击】、【死谏】、【绝策】、【无谋】、【极略(集智)】。b、装备技能:【白银狮子②】、【银月枪】。
例 如:体力为1的李儒在出牌阶段的空闲时间点对自己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桃】选择自己为目标后即其失去最后的手牌后,李儒可以对自己发动【绝策】,若如此做, 李儒自己对自己造成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若被救回,继续进行此【桃】的使用结算,李儒会执行回复1点体力的效果。
(3)指定目标时。
能发动的技能:【奋威】。
(4)成为目标时:此牌的目标有可能改变或追加,即会产生新的目标。
能发动的技能:【享乐】、【流离】、【求援】、【千幻②】、【天命】。
(5)指定目标后:目标确定,不会再改变。
能发动的技能: a、武将技能:【铁骑】、【烈弓】、【祸首②】、【激昂】、【鸟翔】、【无双①】、【无双②】、【肉林①】、【锋矢】、【谋溃】、【征服】。b、装备技能:【青釭剑】、【雌雄双股剑】、【飞龙夺凤①】。
(6)成为目标后。
能发动的技能:【贞烈】、【啖酪】、【慷忾】、【婉容】、【激昂】、【疑城】、【无双②】、【肉林②】。
◆ 一张牌的使用目标如果为多个,在使用结算前的处理步骤都是对所有目标处理完一个时机再进入下一个时机,而使用结算开始后的处理步骤都是在对一个目标处理完 接下去的所有时机后,再对下一个目标进行接下去的所有时机的处理;一张牌对一个目标进行n次结算,在使用结算前的处理步骤都是对该目标连续n次处理完一个 时机再进入下一个时机,而使用结算开始后的处理步骤都是在对该目标处理完第一次结算流程里接下去的所有时机后,再对该目标处理第二次结算流程里接下去的所 有时机,如此反复,直到对该角色处理完最后一次结算流程里接下的所有时机为止。
例如:黄月英使用【五谷丰登】,在选择目标后可以先发动【集智】,再亮出牌堆顶等同于全场角色数量的牌,然后杨修在成为目标后可以发动【啖酪】,最后从黄月英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结算。
注意:
1、“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目标角色的人次,“使用【杀】指定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1,“不能使用【闪】响应此【杀】”默认是指目标角色不能使用【闪】响应此【杀】对其进行的此次结算。
2、“成为一张【杀】的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1,“成为【杀】的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此【杀】对该目标进行结算的次数。
例 如:马超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张角和大乔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张角发动【流离】即张角两次成为此【杀】的目标,也即马超两次指定张角为目 标,因此马超在每一次指定张角为目标后都可以发动一次【铁骑】,最多可以连续发动两次。马超第一次发动【铁骑】的判定结果为黑色,第二次发动【铁骑】的判 定结果为红色,然后对张角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且张角须按照【铁骑】的两次判定结果的顺序进行响应,在第一次结算中张角可以使用【闪】进行响应 (在选择目标后可以发动【雷击】),在第二次结算中张角不能使用【闪】进行响应。
例如:角色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大乔和孙策使用最后一张红色的手牌【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孙策发动【流离】,虽然之后须对孙策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但是孙策是成为一张红色的【杀】的目标,因此在成为目标后只可以发动一次【激昂】。
例如:陆逊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刘禅、大乔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杀】, 在选择目标后,发动【连营】摸到一张基本牌。刘禅和大乔在成为此【杀】的目标时,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触发【享乐】和决定是否发动【流离】:
1、 刘禅先触发【享乐】,陆逊弃置最后一张手牌发动【连营】。然后大乔对刘禅发动【流离】,刘禅在第二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再次触发【享乐】,陆逊需弃置一 张基本牌,否则之后此【杀】对刘禅进行第二次使用结算时,在检测此【杀】对刘禅的有效性时会受到【享乐】的影响,此【杀】对刘禅无效。
2、大乔先 对刘禅发动【流离】,刘禅在第二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触发【享乐】,陆逊弃置最后一张手牌,然后发动【连营】。此时【流离】结算完毕,刘禅在第一次成为 此【杀】的目标时再次触发【享乐】,陆逊需弃置一张基本牌,否则之后此【杀】对刘禅进行第一次使用结算时,在检测此【杀】对刘禅的有效性时会受到【享乐】 的影响,此【杀】对刘禅无效。
最后,对刘禅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
例如:装备【雌雄双股剑】的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大乔和貂蝉(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
1、对孙尚香(貂蝉的上家)发动【流离】,太史慈在指定孙尚香和貂蝉为目标后,先对孙尚香决定是否发动【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孙尚香执行其效果;再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执行其效果。最后对孙尚香、貂蝉依次进行【杀】的使用结算。
2、对貂蝉发动【流离】,太史慈在指定貂蝉为目标后,先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第一次【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执行其效果;再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第二次【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再次执行其效果。最后对貂蝉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
使用结算中有:使用结算开始时、生效前、生效时、生效后、使用结算结束时五个时机。
(1) 使用结算开始时:须检测此牌对目标的有效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仁王盾】、【藤甲①】、【毅重】、【贞烈】、【啖酪】、【祸首①】、【蛮裔②】、【巨象 ①】、【享乐】、【无言①(旧将)】、【无言②(旧将)】、【奋威】、【智迟】、【陷阵】(拼点赢)、【无前】、【征服】。如果此牌对目标无效,则终止对 该目标的结算,使用结算完毕;如果此牌对目标有效,则继续对该目标进行结算。
狂客注:如果使用结算因此牌对目标无效而终止,角色不能再使用【闪】之类的对此牌进行响应。
◆你使用的牌对角色无效,但你依然可以选择该角色为使用目标。
例如:大乔在成为黑色的【杀】的目标时,可以发动【流离】将此【杀】转移给装备【仁王盾】的角色。
(2)生效前:可以对此牌进行响应。
进行响应时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鸟翔】、【无双①】、【肉林①】、【肉林②】。
◆对于延时类锦囊牌来说,“生效前”即进行判定结算前。
狂 客注:在延时类锦囊牌的使用结算前,不能使用【无懈可击】抵消延时类锦囊牌的效果。延时类锦囊牌的使用结算开始后,在“生效前”即翻开判定牌之前的时刻, 可以使用【无懈可击】,抵消该延时类锦囊牌的效果,从而终止结算,该延时类锦囊牌结算完毕。一旦翻开判定牌,即进入“生效后”时机,不可以再使用【无懈可 击】抵消该延时类锦囊牌的效果。
响应的结果可能会令此牌的效果被抵消,即此牌对目标不生效,“生效前”终止,然后跳过“生效时”和“生效后”。
◆【杀】的效果被抵消时能发动的技能/会执行的效果:a、武将技能:【虎啸】、【猛进】、【谋溃】“你令其弃置你的一张牌”的效果。b、装备技能:【贯石斧】、【青龙偃月刀】。
(3)生效时:此牌的效果未被抵消,确定将会生效。
能发动的技能:【谦逊】。
(4)生效后:执行此牌的效果。
◆延时类锦囊牌生效后执行该锦囊牌的效果即先进行判定结算,再根据结果执行后续效果。在此过程中,在判定牌生效后结果确定,判定结算完毕,判定牌置入弃牌堆,然后若有后续效果要执行,须先将此牌置入处理区。
例如:角色进行【闪电】的判定,结果为黑桃2,判定结算完毕,该判定牌置入弃牌堆,然后将【闪电】移动到处理区执行该角色受到3点伤害的效果,伤害结算完毕后【闪电】的使用结算完毕,【闪电】置入弃牌堆,判定阶段结束。
例如:角色进行【乐不思蜀】的判定,结果不为红桃,判定结算完毕,该判定牌置入弃牌堆,然后执行将会跳过出牌阶段的效果。至此【乐不思蜀】的使用结算完毕,【乐不思蜀】置入弃牌堆,判定阶段结束。
执行此牌的效果时如果发生伤害事件则插入进行伤害结算。如果此伤害触发连环,则等所有因连环传导引发的伤害结算全部结算完毕后,才继续进行此牌的使用结算。
(5)使用结算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至此使用结算完毕。
在使用结算结束后能执行的技能效果:【疠火①】失去体力的效果。
然后将处理区里此牌对应的实体牌(无论还剩几张)置入弃牌堆(【闪电】不会被置入弃牌堆,而是移动到下家的判定区里)。

附:打出事件的结算流程。
当角色需要打出牌时,能发动的技能:a、武将技能:【护驾】、【激将】、【傲才】。b、【八卦阵】。
注意:能禁止打出牌的技能:【将驰①】、【鸡肋】、【义绝】、【潜袭】。
打出结算中有:声明打出的牌名时、打出牌时两个时机。
(1)声明打出的牌名时,能发动的技能:【丈八蛇矛】、【倾国】、【武圣】、【龙胆】、【父魂①】、【蛊惑】、【龙魂】。
◆角色对某事件进行响应需要打出牌,该角色一旦声明打出的牌名即开始进行打出结算,视为其已经响应成功。
(2) 打出牌时(“因打出而失去牌后”和“视为打出牌”这两个时机合称为“打出时”,其中角色打出的牌置入目标区域后即其因打出而失去此牌后),能发动的技 能:a、武将技能:【屯田①】、【伤逝】、【涯角】、【连营】、【明哲】、【雷击】、【死谏】、【绝策】。b、装备技能:【白银狮子②】、【银月枪】。
至此打出结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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